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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校100週年吳振南校友所發表的一篇文章-憶培風告別童年的一堂課


憶培風告別童年的一堂課

2013/6/25 1:33 pm

更新: 2013/6/26 11:26 am

【時政】島嶼信札

近來看到有關培風中學慶賀建校一百周年的各種活動訊息,我都有一種年光流轉,想到自己當年呆頭呆腦上初中的感覺,記憶中那紛飛的黃花瓣,與當年的青澀汗水,早就齊齊埋葬在校園的塵土裏,滋潤了樹木的茁壯。

猶記那年的嚴謹校風,統考制式化的教材,伴隨少年自由浪漫情懷得不到排遣的憂鬱偏頭痛,正是我對家長威權式教育體系的初體驗。但也因如此,才開啟了我輩同學中,大家眾多興趣各異的課外的知識、技藝需求與文化養成,而培養出各自獨特的人格特質。

雖然在學校教育裏,智識上的學習是得不到滿足,而為滿足考試存在的課本裏,知識的份量也是頗為可觀的。而最重要的,在獨中的環境中,最能接觸體驗的,反而是青少年對公民社會運動的認識。或許師長們出於善意的保護,並沒刻意地多談何謂華教運動,但我們這些身處國家主流教育體系以外的學生,卻不可能對執政黨施加的政治壓力沒有感受。

體驗國家暴力的可怖

尤其對1987年進初中一的我來說,對此事更會有獨特的體驗。是的,這一年是馬來西亞政治社會紛擾的一年。是的,這一年是華人社會為反對教育部計畫派遣不諳華文的教師出任華小行政職位,令華教運動風起雲湧的一年。是的,這一年是巫統發生黨爭,最終造成巫統被法院宣佈為非法組織的一年。是的,這一年是《星報》、《星洲日報》和《祖國報》(Watan)被勒令停刊,我國新聞自由遭嚴重侵害的一年。是的,這年就是茅草行動發生的那一年;有超過百位以上的人士,包含了朝野政治人物、社運人士、華教人士等等,被政府用政治檢控的方式逮捕。

剛開始,對我這樣身處社會變局中的二愣子來說,母語教育的抗爭原只是報章上的見聞,也是下課食堂聊天的談資而已。在一種獨中生激動的自以為身處華教運動中心的情境下,學生實則遠離真正的抗爭,當然對所謂政治的白色恐怖壓力,也只有一種朦朧的認知。直到1987年10月28日早的那堂課,我才終於親身體驗了國家暴力的可怖。

記得那天早上,因前晚(27日)就傳出的大逮捕消息,師長與課室裏的情緒已有點緊張。早上老師來上課時,神色凝重的要我們自修,並將我的一位同學叫上去小聲的談了一會兒話,接著,幾乎每換一位老師,這名同學都會被叫上去小聲的交談一下,這讓我們其他人感到奇怪,但因那位同學當天鬱鬱寡歡,也沒人真敢向他打探消息。

直到午飯的時候,我才輾轉在別人那探聽到,原來這位同學受人尊敬的爺爺,即時任教總主席沈慕羽老先生也遭到了政治逮捕。

浮現觀察社會新角度

過後這件事意外的並沒有激起校內師生的群情激憤的迴響,或許我們當中許多人對大逮捕的做法深感不妥,而內心其實是充滿了不滿,可是因為恐懼,所以選擇了沉默。大逮捕事件在校內成了禁忌的話題,而母語教育民權運動反諷的在獨中變成了不可觸的議題。

即便是想要慰問那位同學時,我也只選擇了一種輕聲細語的表達,彷佛是我做錯了事。時至今日,我仍對當日面臨白色恐怖那種壓抑而怯懦的表現,感到慚愧。

不過,即使如此,我這個小孩子,在經歷了這件事後,才終於體悟到,當一個人被逼直面威權國家的政治現實時,對社會的解讀就出現了新的觀察角度,這就讓原來熟悉的事物和原先天真燦漫的想法永遠的失去了。

社會運動的抗爭從來並不是報紙上敍述的故事而已,有時,公民抗命是要付出代價的,因為掌握權力的執政黨,是可以透過對國家機器的掌控,以行政手段施行嚴苛的法令,讓沒有犯錯的人民,因政治罪名身陷囹圄,製造恐慌氣氛以遂行其政治目的。

荒謬的“合法”壓制

即便我當時年級尚輕,也對執政黨所謂的茅草行動是“合法”的說法,因恐懼而有深深的質疑!為何憲法賦予人民的人身自由權與和平集會的權利,可以遭內部安全法令的擴充解釋破壞呢?

在1960年內安全法令的立法目的《前言》中,清楚說明了本法之目的,是為對付以“有組織的暴力行動”威脅生命財產安全與國家政權的行為者。和平集會又哪算是有組織的暴力行動,而非暴力抗爭又怎會威脅生命財產安全與國家政權呢?難道只要擁有行政權,就能任意解釋法律嗎?

執政者出來辯護說,這些“合法”行動的正當基礎,不僅僅源於法律,也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與國民團結,消除族群間的衝突。就算這樣問題也並沒有被解決,因為即便只有一個人支持也罷,人身自由這類基本權益也是憲法保障的,不能僅用“國家安全與國民團結”為由,就違反憲法,對行使集會權的人民施以無審訊扣留!更別說內部安全法令的憲法依據是第149條顛覆條文,那實際上是憲法中有關緊急時期的條文,而非憲法一般常態的條文。

我們不能天真的以為,這種行政權的侵權情況,只會在發生在民意較弱勢的時候(或遭媒體形塑為少數時);即便在過半民意展現意志時,侵權的事情仍會發生,例如剛過去的第13屆大選,多數的人民以選票否決了執政黨繼續執政時,當權的首相納吉仍以選舉結果是“合法”(當然,這得假定執政黨在選舉過程沒有舞弊)的為不公正的選舉制度辯護。

威權國家的荒謬性於此凸顯無疑,原來無論是多數人同意或少數人贊成,只要不符當權的利益,任何情況都可能會遭行政權的僭越,以便維護其威權統治。

而每每發生這類情況時,就有某些人民視為基本價值的權利,如“人身自由”、選舉“公平性”等遭到破壞。然而讓人慶倖的是,近幾年人民日益頻繁參與社運,顯示人民對這些基本價值持之以恆的追求,以及對建立體現這些基本價值的民主制度的想望,也並不會因為行政權獨大的壓制而輕言放棄。

培風百年,不儘然都是些中華文化傳承與母語教育的歷史,在我國民權運動的歷程中,也烙下她的足跡;無論如何,我就在那堂課的震撼與恐懼中,告別了我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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